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大陸委員會函以,有關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,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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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公告
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轉大陸委員會函以,有關臺灣人民領有中共居民身分證或定居證,均屬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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府函.pdf
06721821_1140327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原函及附件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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