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大陸委員會函以,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、假日赴陸,均應依規定期限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,並於差勤管理系統登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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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事室公告
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大陸委員會函以,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、假日赴陸,均應依規定期限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,並於差勤管理系統登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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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4年4月10日總處培字第1140014105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(含附件)影本1份。
二、另有關赴陸前於本府人力資源暨差勤管理系統登錄一節,本府人事處刻正研議中,並俟研議周妥後再行通知。至使用自行開發差勤系統之機關,亦請依旨揭規定配合修正系統。
來文.tiff
發文附件1-來函及其附件.pdf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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