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北市板橋區江翠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(第一次簡章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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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北市板橋區江翠國民小學114學年度代理代課教師暨教學支援工作人員甄選簡章(第一次簡章)

1.詳如附件
2.體育科代理教師備註欄,原「具柔道、羽球、籃球等專長或帶隊經驗或體育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專業證照者更佳。」修正為「具柔道、羽球、籃球、田徑等專長或帶隊經驗或體育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專業證照者更佳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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