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114年第2次標售奉准報廢財物一批」公開標售案第1次公告
主旨:公告標售本校114年第2次標售奉准報廢財物⼀批,請踴躍參加投標。
依據:國有公⽤財產管理⼿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。
公告事項:
⼀、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、數量、標售底價及保證⾦⾦額(本案免附)如附表。
⼆、 開標⽇期及地點:
訂於114年10⽉2⽇(四)上午10時在本校2樓總務處當眾開標。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
停⽌上班,則順延⾄恢復上班之第1個⼯作天上午10時在2樓總務處開標。
三、 投標⽅式:
有意投標者,請於本公告之⽇起,於本校網站下載或在辦公時間內,向本校洽詢領取(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⼆段413號)投標須知、投標單、現場勘查單、標封、切結書、估價明細清單及資格審查表等,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,以郵遞或親⾃送達⽅式投標,截⽌投標時間:114年10⽉1⽇(三)下午3時⽌。
四、 本批標售標的物,投標⼈務必於開標前洽本校安排勘查,以便準確估價,現場查看時間為:⾃公告⽇起⾄截標日期止(不含休假⽇)。
勘查結束本校將核發「現場勘查證明單」,請投標⼈放入投標封中,作為投標必須文件。
五、 投標⼈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,應於決標後次⽇⾄本校總務處出納⼀次繳清。如因故延後開標,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決標⽇數順延之。
六、 本得標⼈繳清全部價款後,10月15日前至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。
七、 其他事項詳⾒投標須知。
依據:國有公⽤財產管理⼿冊第66點第1項第1款。
公告事項:
⼀、 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、數量、標售底價及保證⾦⾦額(本案免附)如附表。
⼆、 開標⽇期及地點:
訂於114年10⽉2⽇(四)上午10時在本校2樓總務處當眾開標。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
停⽌上班,則順延⾄恢復上班之第1個⼯作天上午10時在2樓總務處開標。
三、 投標⽅式:
有意投標者,請於本公告之⽇起,於本校網站下載或在辦公時間內,向本校洽詢領取(地址:新北市板橋區文化路⼆段413號)投標須知、投標單、現場勘查單、標封、切結書、估價明細清單及資格審查表等,並依照投標須知填寫,以郵遞或親⾃送達⽅式投標,截⽌投標時間:114年10⽉1⽇(三)下午3時⽌。
四、 本批標售標的物,投標⼈務必於開標前洽本校安排勘查,以便準確估價,現場查看時間為:⾃公告⽇起⾄截標日期止(不含休假⽇)。
勘查結束本校將核發「現場勘查證明單」,請投標⼈放入投標封中,作為投標必須文件。
五、 投標⼈得標後應繳之全部價款,應於決標後次⽇⾄本校總務處出納⼀次繳清。如因故延後開標,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決標⽇數順延之。
六、 本得標⼈繳清全部價款後,10月15日前至本校按現狀交付標的物。
七、 其他事項詳⾒投標須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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